【王太】評論
一、茲規定銀行法第三十二條所稱之消費者貸...
【Lydia Shen】評論
依照銀行法第32條規定:銀行不得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3%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無擔保授信。但消費者貸款及對政府貸款不在此限
【*AJ.怡君】評論
銀行法第32條所稱之消費者貸款,係指對於房屋修繕、耐久性消費品(包括汽車)、支付學費及其他個人之小額貸款及信用卡循環信用;該貸款額度,合計以每一消費者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為限。
【Alex】評論
對行員無擔保消費信貸100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