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保稅區內之外銷事業銷售勞務予區內其他外銷事業而取得之收入,應如何課稅?
(A)該筆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B)該筆收入屬銷售行為,但免徵營業稅
(C)該筆收入屬銷售行為,並適用零稅率
(D)該筆收入屬銷售行為,依 5%計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4234
統計:A(53),B(16),C(273),D(27),E(0)

用户評論

薛惠芬】評論

適用零稅率的有幾項?

周芬芬】評論

外銷,國際遠洋魚業,保稅區、、、

乘風遠颺】評論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 零稅率之貨物或勞務  下列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一、外銷貨物。  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三、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  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務。  八、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九、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之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