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周芬芬】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8 甲中年喪偶,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對戊負有債務 300 萬元。甲死亡時該債務已屆清償期。乙、丙、丁為遺產分割時,約定由乙承受該 300 萬元之債務,但戊未同意。遺產分割五年後,戊可向丁請求返還

【評論內容】已經分割5年了為什麼還連帶?     1171 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或劃歸各  繼承人分擔,如經債權人同意者,各繼承人免除連帶責任。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五年而免除。那個如字到屆滿時起省略的話!?

【評論主題】18 甲中年喪偶,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對戊負有債務 300 萬元。甲死亡時該債務已屆清償期。乙、丙、丁為遺產分割時,約定由乙承受該 300 萬元之債務,但戊未同意。遺產分割五年後,戊可向丁請求返還

【評論內容】已經分割5年了為什麼還連帶?     1171 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或劃歸各  繼承人分擔,如經債權人同意者,各繼承人免除連帶責任。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五年而免除。那個如字到屆滿時起省略的話!?

【評論主題】18 甲中年喪偶,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對戊負有債務 300 萬元。甲死亡時該債務已屆清償期。乙、丙、丁為遺產分割時,約定由乙承受該 300 萬元之債務,但戊未同意。遺產分割五年後,戊可向丁請求返還

【評論內容】已經分割5年了為什麼還連帶?     1171 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或劃歸各  繼承人分擔,如經債權人同意者,各繼承人免除連帶責任。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五年而免除。那個如字到屆滿時起省略的話!?

【評論主題】8 有關地價稅的課徵稅率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公共設施保留地作為非自用住宅房屋用地使用者,按 5‰課徵(B)未供公共使用之公有土地,按 10‰課徵(C)供合於規定之寺廟直接使用的土地,按 10‰課

【評論內容】土19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評論主題】6 有關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銀行業經營本業之應納營業稅為銷售額之 5%(B)採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特種飲食業的營業稅每月繳納一次(C)非採查定計算且無陪侍服務之酒吧的營業

【評論內容】

營業稅法

第12條 特種飲食業之營業稅稅率如下:一、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二、酒家及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第35條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於次月十五日前依前項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前二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者,並應檢附統一發票明細表。

【評論主題】6 某一公共支出計畫案的總利益現值 1,000 萬元,總成本現值 800 萬元,如果特定事件發生使總利益現值與總成本現值各下降 100 萬元,下列關於該事件對公共支出計畫評估結果影響的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

(D)比值大於1的數字分子分母同減一數.其值會變大B.C折現率變大.折現數字變小了.回收也較快(?大概是這樣)

【評論主題】18 若公司零用基金為$3,000,在撥補日之現金餘額為$218,而各項費用之支出憑證總和為$2,792,則下列何者屬於正確撥補分錄之一部分?(A)借記零用金$2,792 (B)貸記現金$2,792

【評論內容】

1.設置分錄

零用金      3000

      現金           3000

2.撥補分錄

各項費用    2792

      現金短溢         10(2792+218-3000=10)

      現金           2782

【評論主題】11 在編製現金流量表時,針對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會產生增減變動之敘述,下列何項在間接法下對淨利的調整方向為正確?(A)呆帳費用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B)償債損失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C)出售廠房

【評論內容】

在間接法下對淨利的調 整方向為正確? (A)呆帳費用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 加(B)償債損失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 加(C)出售廠房利益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正確(D)應付公司債溢價攤銷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加項  減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非屬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A)特種飲食業 (B)典當業(C)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 (D)銀行業

【評論內容】

課稅方式

稅率

稅額計算

納稅方式

一般稅額計算

5%

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自動報繳

特種稅額計算

金融業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典當業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之銷售額

5%

依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

自動報繳 ( 典當業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計算)

其他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不含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

2%

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

5%

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

1%

特種飲食業

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

15%

依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或依查定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

自動報繳或稽徵機關發單通知繳納

酒家及有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

25%

查定課徵

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

【評論主題】18 甲中年喪偶,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對戊負有債務 300 萬元。甲死亡時該債務已屆清償期。乙、丙、丁為遺產分割時,約定由乙承受該 300 萬元之債務,但戊未同意。遺產分割五年後,戊可向丁請求返還

【評論內容】已經分割5年了為什麼還連帶?     1171 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或劃歸各  繼承人分擔,如經債權人同意者,各繼承人免除連帶責任。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五年而免除。那個如字到屆滿時起省略的話!?

【評論主題】18 甲中年喪偶,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對戊負有債務 300 萬元。甲死亡時該債務已屆清償期。乙、丙、丁為遺產分割時,約定由乙承受該 300 萬元之債務,但戊未同意。遺產分割五年後,戊可向丁請求返還

【評論內容】已經分割5年了為什麼還連帶?     1171 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或劃歸各  繼承人分擔,如經債權人同意者,各繼承人免除連帶責任。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五年而免除。那個如字到屆滿時起省略的話!?

【評論主題】8 有關地價稅的課徵稅率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公共設施保留地作為非自用住宅房屋用地使用者,按 5‰課徵(B)未供公共使用之公有土地,按 10‰課徵(C)供合於規定之寺廟直接使用的土地,按 10‰課

【評論內容】土19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評論主題】6 有關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銀行業經營本業之應納營業稅為銷售額之 5%(B)採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特種飲食業的營業稅每月繳納一次(C)非採查定計算且無陪侍服務之酒吧的營業

【評論內容】

營業稅法

第12條 特種飲食業之營業稅稅率如下:一、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二、酒家及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第35條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於次月十五日前依前項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前二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者,並應檢附統一發票明細表。

【評論主題】2 甲在 102 年 2 月 15 日到 A 旅館消費住宿,共積欠 l 萬元的費用沒有清償,A 旅館乃於 103 年 4 月 20 日向法院起訴請求甲清償該費用,經法院在 104 年 5 月 18 日

【評論內容】

第136條 .時效因開始執行行為而中斷者,若因權利人之聲請,或法律上要件之欠缺而撤銷其執行處分時,視為不中斷。

時效因聲請強制執行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聲請,或其聲請被駁回時,視為不中斷。

【評論主題】18 若公司零用基金為$3,000,在撥補日之現金餘額為$218,而各項費用之支出憑證總和為$2,792,則下列何者屬於正確撥補分錄之一部分?(A)借記零用金$2,792 (B)貸記現金$2,792

【評論內容】

1.設置分錄

零用金      3000

      現金           3000

2.撥補分錄

各項費用    2792

      現金短溢         10(2792+218-3000=10)

      現金           2782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非為流動負債的必要條件之一?(A)企業因營業而發生之債務,預期將於企業之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B)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者(C)需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後 12 個月內清償之負債(D)需以金融資

【評論內容】

流動負債係指

1.企業因營業而發生之債務,預期將於企業之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者 3.需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後 12 個月內清償之負債 

【評論主題】11 在編製現金流量表時,針對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會產生增減變動之敘述,下列何項在間接法下對淨利的調整方向為正確?(A)呆帳費用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B)償債損失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C)出售廠房

【評論內容】

在間接法下對淨利的調 整方向為正確? (A)呆帳費用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 加(B)償債損失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 加(C)出售廠房利益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正確(D)應付公司債溢價攤銷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加項  減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非屬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A)特種飲食業 (B)典當業(C)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 (D)銀行業

【評論內容】

課稅方式

稅率

稅額計算

納稅方式

一般稅額計算

5%

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自動報繳

特種稅額計算

金融業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典當業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之銷售額

5%

依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

自動報繳 ( 典當業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計算)

其他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不含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

2%

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

5%

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

1%

特種飲食業

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

15%

依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或依查定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

自動報繳或稽徵機關發單通知繳納

酒家及有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

25%

查定課徵

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

【評論主題】2 甲公司於 X1 年初出售帳面金額$100,000,分類為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 1 年期應收款,並提供最高賠償$20,000 之違約損失保證,該公司共收取現金$105,000。若該

【評論內容】

這一題為什麼沒有保證負債的公允價值和出售帳款損失?2F卻說收取現金超過公允價值的部分視為損失保證的公允價值?

【評論主題】26 營業人變更下列何種登記事項,應於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品後為之?(A)增加資本(B)營業地址變更(C)申請註銷登記(D)營業種類變更

【評論內容】

營業人依第二十八條申請稅籍登記之事項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均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填具申請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應於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為之)

【評論主題】18 甲中年喪偶,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對戊負有債務 300 萬元。甲死亡時該債務已屆清償期。乙、丙、丁為遺產分割時,約定由乙承受該 300 萬元之債務,但戊未同意。遺產分割五年後,戊可向丁請求返還

【評論內容】已經分割5年了為什麼還連帶?     1171 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或劃歸各  繼承人分擔,如經債權人同意者,各繼承人免除連帶責任。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五年而免除。那個如字到屆滿時起省略的話!?

【評論主題】18 甲中年喪偶,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對戊負有債務 300 萬元。甲死亡時該債務已屆清償期。乙、丙、丁為遺產分割時,約定由乙承受該 300 萬元之債務,但戊未同意。遺產分割五年後,戊可向丁請求返還

【評論內容】已經分割5年了為什麼還連帶?     1171 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或劃歸各  繼承人分擔,如經債權人同意者,各繼承人免除連帶責任。繼承人之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五年而免除。那個如字到屆滿時起省略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