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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蔡培火1920年(大正9年),在《台灣青年》發表〈我島與我等〉,提出「台湾は......我等台湾人の台湾である(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的主張,成為台灣民族運動中最重要的中心思想。1923年(大正12年)加入台灣文化協會,協助推動「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之後曾因違反《治安警察法》遭逮捕,與蔣渭水一同被判刑四個月,此事是為治警事件。在獄中服刑時,他寫作了《台灣自治歌》。 1930年(昭和5年)8月蔡培火又因不滿黨內同志主張社會主義和工農運動,於是聯合楊肇嘉等人另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12月遭台灣民眾黨開除黨籍。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蔡前往東京以避開總督府,1942年由東京轉至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