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58 條,下列何者非屬其規定之內容?
(A)跨國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
(B)跨國婚姻媒合不得期約報酬
(C)任何人不得刊登跨國婚姻媒合廣告
(D)不得從事跨國婚姻媒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959
統計:A(15),B(41),C(189),D(2195),E(0)

用户評論

【用戶】雷慕莎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