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往直前Keep goin】評論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第 一 條 為執行消防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之審查及管理事項,特訂 定本辦法。第 七 條 檢修機構合格證書應記載之事項如下: 一、檢修機構名稱。 二、公司或財團法人登記字號或統一編號。 三、地址。 四、代表人。 五、有效期限。 六、其他事項。 前項合格證書記載事項變更時,檢修機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申請書 (如附表二)及變更事項證明文件,向本部(內政部)申請變更合格證書記載事項及換發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