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至少逾多少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 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A)一期
(B)二期
(C)三期
(D)六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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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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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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