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tepatience】評論
(B)行政程序法第 38 條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必要時」得據實製作書面紀錄。
【Cherie Chen】評論
第 36 條
【RUEI】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A),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D)行政程序法第38條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必要時得據實製作書面紀錄。(B)行政程序法第39條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C)通知書中應記載詢問目的、時間、地點、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
【Hui】評論
行政程序法(A)行政機關應依當事人申請調查證據,不得自行調查證據 (D)行政機關調查證據,應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第 36 條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 利事項一律注意。(B)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應製作書面紀錄 第 38 條 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必要時得據實製作書面紀錄。(C)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強制拘提相關人到場說明 第 39 條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