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鼓山黑輪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關於警察遴選第三人為其秘密蒐集相關資料 (A)警察應事先查核該第三人學歷【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3: 警察遴選第三人,應查核下列事項: 1、忠誠度及信賴度 2、工作及生活背景 3、合作意願及動機 (B)為確保日後蒐集之資料得做為法庭上之證據,因此須給該第三人證明文件 【警察職權行使法】§12第3項: 經遴選為第三人者,除得支給實際需要工作費用外,不給予任何名義及證明文件 (C)警察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人相關資料,應敘明原因事實,經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 准後實施 【警察職權行使法】§13條規定,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