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為維持政治中立,下列何者是公務人員不得從事之行為?
(A)加入政黨
(B)加入政治團體
(C)為支持特定之政黨而主持集會
(D)公開為參選公職的配偶站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1726
統計:A(8),B(1),C(154),D(34),E(0)

用户評論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5條]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9條]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之政黨而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公務人員得在大眾傳播媒體為參選公職的 "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只具名不具銜廣告,但不得涉及與該公務人員職務上有關之事項。公務人員得公開為參選公職的 "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不得涉及與該公務人員職務上有關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