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happyandsad】評論
本題,課稅所得額:2000萬*1/2=1000萬,及應納稅額:1000萬*20%=200萬所得稅法 第 26 條 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第 88 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並依第九十二條規定繳納之:四、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10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NI NI】評論
20000000*1/2=1000000010000000*20%=2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