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寂寞行星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 319 條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前項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犯罪事實之一部提起自訴者,他部雖不得自訴亦以得提起自訴論。但.....
【用戶】柯吉霸(109經濟部國營企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民訴第68條,意思是原則上民法都要律師,除經審判長許可才可以不必律師。但是「第三審」則是「強制一定要律師」。另外還有一個想法就是第三審是「法律審」當然律師最瞭解法律才能幫你辯所以第三審一定要律師。刑法320自訴,要寫自訴狀,我自己不會寫,當然要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