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Olivia】評論
(A)登記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及蓋章 →或(B)以言詞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代填申請書 →應(C)網路申請時,得以電子簽章為之 →應
【yaya】評論
戶籍法規28條登記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其以言詞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應代填申請書。必要時,應向申請人朗讀後,由其簽名或蓋章;其以網路申請時,應以電子簽章為之。前項電子簽章,限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簽發之自然人憑證為之。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都是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