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評論
五、寄存之民事或刑事訴訟文書逾二個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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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寄存之民事或刑事訴訟文書逾二個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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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受理訴訟文書寄存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16 日 一、分駐(派出)所受理送達機關(法院、檢察署、郵局)寄存之訴訟文書,應設「受理訴訟文書寄存登記簿」翔實登記,並依序逐一編號,再按順序集中存放、保管。 二、具領人前來領取訴訟文書時,應詳細核對其身分證件,並登載身分證統一編號,請其在「受理訴訟文書寄存登記簿」簽章或捺指印。 三、具領人非為應受送達人者,應攜帶應受送達人之身分證件或印章,由具領人出示身分證件領取,並於「受理訴訟文書寄存登記簿」之「具領人姓名」欄內,載明其與應受送達人之關係。 四、結合警勤區戶口查察勤務,確實核對應受送達人有無居住本轄,如發現其...
【喵】評論
什麼法 幾個字就是幾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