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季鑫】評論
應該可以用“比例原則”來思考,雇主所犯規定未達停業處分的嚴重性,罰鍰就夠他們哇哇叫了!
【喔騰】評論
為啥會有損害賠償?不錄用妳的原因扣除性別,說不定還有其他事由啊
【李哲宏】評論
你要有直接證據證明對方有性別歧視阿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A)第26條~第30條 B)第38條~第38-1條 C)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