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因為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其法律上的效果不包括下列何者?
(A) 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B) 行政上的罰鍰
(C) 行政上的申訴、訴願、行政程序
(D) 行政上的停業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5021
統計:A(461),B(65),C(479),D(2211),E(0)

用户評論

【用戶】劉季鑫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應該可以用“比例原則”來思考,雇主所犯規定未達停業處分的嚴重性,罰鍰就夠他們哇哇叫了!

【用戶】喔騰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為啥會有損害賠償?不錄用妳的原因扣除性別,說不定還有其他事由啊

【用戶】李哲宏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你要有直接證據證明對方有性別歧視阿

【用戶】亂改答案~放狗咬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第26條~第30條 B)第38條~第38-1條 C)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