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自第七屆立法委員起,立委選舉方式、人數有了很大的變革(如下表)。請問:這些改變必須先修改何項法律?
(A)憲法
(B)法律
(C)授權命令
(D)職權命令 。‧立委任期由原先的3年改為4年,席次也由225席減為113席。‧投票方式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單一選區是指每選區只有一人能當選;兩票制是指第一票投給候選人,第二票投給政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6087
統計:A(53),B(22),C(0),D(9),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輝朋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
【用戶】Alica che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立委席次變更在我國修憲第七次中變更職權法...
【用戶】ss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 第 4 條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