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下列何者非人民得投票複決的事項?
(A)憲法修正案
(B)領土變更案
(C)總統罷免案
(D)總統彈劾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
統計:A(3),B(3),C(2),D(36),E(0)

用户評論

【用戶】Ying Jhen Che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中華民國...

【用戶】角胡麻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總統彈劾案由憲法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