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有關郵件投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郵件以其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得交與機關或機構內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B)偏遠地區住戶或村落,平均一個月郵件不足400 件者,得不按址投遞,其投遞方式,由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
(C)欠資郵件,除另有規定外,向收件人收取欠資及欠資手續費
(D)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掛號郵件,無法依郵政法第24 條第1 項規定投遞者,均送交指定郵局招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3574
統計:A(25),B(3010),C(58),D(97),E(0)

用户評論

【用戶】WE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這題不是郵政三法中的吧? 我做循序漸進中出現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由郵政法 移到 郵件處理規則

【用戶】積沙成塔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49 條下列地區之郵件,中華郵政公司得不按址投遞,並公告之:一、深山。二、孤島。三、羊腸小道在二公里以上,非郵路所必經之地區。四、偏遠地區住戶或村落,平均一個月郵件不足四十件者。五、其他因交通不便,投遞顯有困難,經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之特殊區域。收件人於其收件地址飼養之動物有攻擊郵政服務人員或中華郵政公司委託遞送郵件人員之虞,經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中華郵政公司對該收件地址郵件得不按址投遞,並公告之。前二項不按址投遞郵件之投遞方式,由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