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郵政法所定之罰鍰,得由何者協助執行之?
(A)稅捐稽徵人員
(B)郵政代辦所人員
(C)地方政府人員
(D)中華郵政公司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7763
統計:A(73),B(50),C(93),D(4898),E(0)

用户評論

默默】評論

郵政法 第46條(處罰執行機構)  本法所定之罰鍰,主管機關得交由中華郵政公司人員協助執行之。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GRACE】評論

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05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本法 107.12.05   修正之第 4、6、14、19、29、31、40  條條文、增訂之第 5-1、6-1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30、4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第 46 條(刪除)

陳思思】評論

第 46 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