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某甲向郵局交寄內附新臺幣 3,000 元禮券之普通掛號信函 1 件,郵局於郵件未投遞前因不明原因而遺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寄件人得向郵局請求補償新臺幣 575 元
(B)郵局交付補償金後,即取得受領補償人對於相關郵件寄件人、收件人或其他人所得為之權利,並無金額限制
(C)郵局交付補償金後,發現該遺失之郵件時,應通知寄件人,並返還扣除補償金之差額新臺幣 2,425 元
(D)郵件遺失、被竊或毀損者,中華郵政公司應依規定補償。但其間接利益損失,不予補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3094
統計:A(406),B(3225),C(628),D(201),E(0)

用户評論

阿拉拉】評論

問10F大:郵局留著3000元禮券做什麼?(又不是郵局禮券),不是應該,受領補償金者歸還575並拿回原來的3000元禮券?

Harima】評論

C一定要正確阿 不然你們以為郵局起薪30K怎麼來的?!

吳子裕】評論

同意10樓大說法 應是返還575並拿回3000禮卷,至於返還扣除補償金之差額新臺幣 2,425 元不會怪怪的嗎?變成原本拿到的補償金575要還回去,另外要再自掏腰包1850,換回3000元禮卷!!!!!!!!!!!!!!!!

已上岸】評論

問10F大:郵局留著3000元禮券做什麼?(又不是郵局禮券),不是應該,受領補償金者歸還575並拿回原來的3000元禮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