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郵務營業規章針對租用專用信箱及專用信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租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應於申請書上填具姓名或機構名稱、地址,由申請人或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並依中華郵政公司規定辦理
(B)租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應交存鎖鑰保證金,於停租並交回鑰匙時退還之
(C)租用人利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從事非法行為者,郵局得終止其租約,並退還租用人預付之租金及鎖鑰保證金
(D)租用人於租用期間,有任何申請事項,應憑原租用申請書上之簽名或蓋章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8711
統計:A(87),B(137),C(3912),D(169),E(0)

用户評論

【用戶】Pei-Pei Gau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務營業規章§196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租用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郵局得終止其租約,租用人預付之租金及鎖鑰保證金不予退還。一、 違反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租用契約規定者。 二、 利用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從事非法行為者。 

【用戶】Pei-Pei Gau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務營業規章 §196 專用信箱或專用信袋租用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郵局得終止其租約,租用人預付之租金及鎖鑰保證金不.....看完整詳解

【用戶】changwanyu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從事非法行為者,郵局得終止其租約,並不退還租用人預付之租金及鎖鑰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