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某甲因地址變更申請將郵件改寄至新地址,其有效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自申請之日起以一個月為限
(B)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
(C)自申請之日起以三個月為限
(D)自申請之日起以六個月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8586
統計:A(407),B(3570),C(177),D(53),E(0)

用户評論

趙崇佑】評論

第一百七十 條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李東儒】評論

第一百七十條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郵局同意提供該服務之始日起以六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BERT】評論

郵務營業規章範圍

changwanyu】評論

改投:新地址與舊地址同郵遞區號改寄:新地址與舊地址不同郵遞區號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郵局同意提供該服務之始日起以六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更改限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