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文書核決之權責區分,會核者為下列何者?
(A)承辦人員
(B)承辦人員之直接主管
(C)承辦人員直接主管之上級核稿者
(D)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5
統計:A(0),B(2),C(1),D(1),E(0)
用户評論
【a36951】評論
文書之核決,於稿面適當位置簽名或蓋章辦理,其權責區分如下:n1.初核者係承辦人員之直接主管。n2.覆核者係承辦人員直接主管之上級核稿者。n3.會核者係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如無必要則免送會)。n4.決定者係依分層負責規定之最後決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