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36951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文書之核決,於稿面適當位置簽名或蓋章辦理,其權責區分如下:n1.初核者係承辦人員之直接主管。n2.覆核者係承辦人員直接主管之上級核稿者。n3.會核者係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如無必要則免送會)。n4.決定者係依分層負責規定之最後決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