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 Lun Huang】評論
第八條(死亡宣告)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音樂能美化心靈】評論
我就知道 未滿八十歲 未滿二字 = =+ 陷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