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嘉慶】評論
也就是如果違反土地專屬管轄,直接無效但違反一般的土地管轄,如果有管轄機關就該事件還是會為相同處分,就無須撤銷,還是有效;如有管轄機關不會為相同處分,則須撤銷才會無效
【喵喵】評論
行程法 第12條(管轄權之補充規定)不能依前條第一項定土地管轄權者,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違反土地管轄並非無效,為得撤銷)(下略)第111條(行政處分無效之判斷標準)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