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雀兒▅▃▁】評論
(B)申訴審理程序採不公開審理,書面審理。
【黃莉蕎】評論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條高級中等學校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學生與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校影響其權益之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申訴事件。
【Chun Yu Lin】評論
根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B)第 九 條 申評會委員會議,以不公開及書面審理為原則。 申評會評議時,得通知申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關係人到會說明。 申評會委員會議之評議決定,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為之。申評會委員會議之評議、表決及其他委員個別意見,應嚴守秘密;涉及學生隱私之申訴案及申訴人之基本資料,均應予以保密。(C)第 五 條 申訴人提起申訴者,應自知悉或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學校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