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8依管理外匯條例第 19-1 條規定,有本國國際收支發生嚴重逆差之情事,行政院得決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下列那些措施 A 關閉外匯市場 B 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外匯之支付 C 命令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或存入指定銀行 D 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A)AB
(B)ABC
(C)A
(D)ABCD。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管理外匯條例第 19-1 條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行政院得決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關閉外匯市場、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外匯之支付、命令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或存入指定銀行、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一、國內或國外經濟失調,有危及本國經濟穩定之虞。二、本國國際收支發生嚴重逆差。前項情事之處置項目及對象,應由行政院訂定外匯管制辦法。行政院應於前項決定後十日內,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決定應即失效。第一項所稱一定期間,如遇立法院休會時,以二十日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