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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重任務-限定管轄權模式」: (1)層級(hierarchy):與一般傳統政府類型相同,以科層體制的形式呈現,透 過立法程序賦予實質權力,並具備完整職權功能,各級政府的管轄權範圍明 確清晰,但上級政府能夠影響下級政府的政策,課責系統乃向民選議會與大 眾負責。2「特定任務-多重管轄權模式」:(1)俱樂部(club):透過協和論述的方式,匯聚利益團體的菁英進入決策體系,並以各自的利益為基礎,尋求合作之後以創造出相互之間更大的共同利益, 偏重菁英參與和共同決策。具體形式類似地方首長聯席會報。 (2)執行機構(agency):以管理主義的方式,藉由具備民間企業的色彩但具有 遞送公共服務的執行機構,扮演區域內執行中央政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