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業者在契約書中,納入「但買方已充分瞭解本要約書內容,並自願放棄 3 天之審閱權利者,不在此限。」,此條款之效力:
(A)說清楚講明白,當然有效
(B)自願就不構成違法,有效
(C)本條款效力未定
(D)本條款也是定型化契約條款,因違法而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2782
統計:A(139),B(377),C(251),D(52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則、定型化契約、消費爭議

用户評論

賴文菁】評論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Lin Shara】評論

個人磋商條款優於定型化契約消保§12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消保§2個別磋商條款:指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 

ctsport0121】評論

為什麼不是(b)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 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 成契約之內容。

耕耘】評論

倘若消費者自願縮短審閱的時間或是放棄契約審閱權,並在「自願放棄審閱權利」條款後面簽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