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 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案,採固定金額給付,其經評選結果2 家廠商序位相同,以下何者非屬機關得採行之方式?
(A)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B)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決標。
(C)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決標。
(D)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廠商再行綜合評選一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決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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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arrior Loyal】評論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15 條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者,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第一,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二、價格不納入評比,綜合考量廠商之評比及價格,以整體表現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序位第一者為最有利標。三、依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價格給付】,以序位第一,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第 15-1 條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評定最有利標,序位第一之廠商有二家以上,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得以下列方式之一決定最有利標廠商。但其綜合評選次數已達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三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之。一、【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廠商再行綜合評選一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決標】(D)。綜合評選後之序位合計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二、【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決標】(B)。得分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三、【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決標】(C);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