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ly Huang】評論
行政處分的特性: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因此的答案只能說是行政機關的內部規則,因為年終考績只是對你的年終獎金有所影響,而對你本身每個月直接領取的薪資並沒有影響!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112416612
【盧妍蓁】評論
何項行政行為為學理上之事實行為? (A)道路完工開始公用 (B)公告指定建物為古蹟 (C)許可進入山地保留區(D)稽徵機關退還溢繳稅款 (96初等一般行政)答案:D事實行為係指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而僅以發生實際效果為目的之行政行為。種類有:1。內部行為:意見交換、文書往來2。認知表示:觀念通知、行政指導3。實施行為:行政處分或行政計畫確定後之實施4。強制措施所以D選項是屬於事實行為中之實施行為;AB為對物的一般處分。
【盧妍蓁】評論
下列何者不是行政處分?(A)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通知書(B)役男體位判定(C)大學教師升等資格之審查 (D)行政機關對法令釋疑請求之解答通知 100 年 - 100年 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 行政法#4570答案:D觀念通知屬「認知表示」,係屬行政上事實行為,大致分為:(1)行政機關所為單純事實敘述或理由之說明,並非對當事人有所准駁。(2)行政機關對人民請求釋示法令疑義。(3)觀念通知並不發生具體的法律效果,並非行政處分之性質。C. 各大學校、院、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關於教師升等評審之權限,係屬法律在特定範圍內授予公權力之行使,其對教師升等通過與否之決定,與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對教師升等資格所為之最後審定,於教師之資格等身分上之權益有重大影響,均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這題應該有爭議~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公務員年終考核評為乙等應該也是行政處分~最高行政法院 104 年 8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 決議日期:民國 104 年 08 月 25 日年終考績的評價結果分為甲、乙、丙及丁四等,各等第考評即發生考績法第 7 條所示各該等第之法律效果,乃公務員所屬機關所為直接對該公務員身分發生考績法上外部效力之單方行為,本質與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所指行政處分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