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下列何種行為非屬於行政處分?
(A)國立大學將學生退學之決定
(B)駁回人民所提出的社會救助申請
(C)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公務員年終考核評為乙等
(D)警察命令居住於土石流警戒區之人民遷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5929
統計:A(83),B(190),C(3653),D(7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懲戒與懲處之比較、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處罰

用户評論

Truly Huang】評論

行政處分的特性: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因此的答案只能說是行政機關的內部規則,因為年終考績只是對你的年終獎金有所影響,而對你本身每個月直接領取的薪資並沒有影響!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112416612

盧妍蓁】評論

何項行政行為為學理上之事實行為? (A)道路完工開始公用   (B)公告指定建物為古蹟 (C)許可進入山地保留區(D)稽徵機關退還溢繳稅款 (96初等一般行政)答案:D事實行為係指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而僅以發生實際效果為目的之行政行為。種類有:1。內部行為:意見交換、文書往來2。認知表示:觀念通知、行政指導3。實施行為:行政處分或行政計畫確定後之實施4。強制措施所以D選項是屬於事實行為中之實施行為;AB為對物的一般處分。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這題應該有爭議~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公務員年終考核評為乙等應該也是行政處分~最高行政法院 104 年 8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 決議日期:民國 104 年 08 月 25 日年終考績的評價結果分為甲、乙、丙及丁四等,各等第考評即發生考績法第 7 條所示各該等第之法律效果,乃公務員所屬機關所為直接對該公務員身分發生考績法上外部效力之單方行為,本質與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所指行政處分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