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3.行政罰法之其他種類行政罰,不包含下列何者?
(A)管束
(B)命令歇業
(C)吊銷證照
(D)記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4706
統計:A(1131),B(24),C(38),D(15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風、行政罰法、懲戒之總類~政務官僅適用撤職、申誡

用户評論

【用戶】Tang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管束--執行法第37條

【用戶】黑色五葉草魚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記次 n=記點嗎?

【用戶】ckvhome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 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 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B)、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 可或登記、吊銷證照(C)、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 處分。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D)、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 似之處分。(參考行政罰法第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