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得以受刑事處分。但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幾歲者,不適用之。
(A)6 歲
(B)12 歲
(C)14 歲
(D)16 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07895
統計:A(11),B(99),C(186),D(97),E(0)

用户評論

鐘巧兒】評論

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郭小玲】評論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

Apple Lin】評論

名  稱 少年事件處理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05 月 18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 27 條 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