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下列何種警察職權之行使,須經警察局長書面同意方得為之?
(A) 於路口裝設監視器
(B) 對特種工商業實施臨檢
(C) 對治安顧慮人口定期實施查訪
(D) 對特定人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以目視進行觀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4167
統計:A(8),B(11),C(2),D(123),E(0)

用户評論

【用戶】張維之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11 條警察對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一、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其有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前項之期間每次不得逾一年,如有必要得延長之,並以一次為限。已無蒐集必要者,應即停止之。依第一項蒐集之資料,於達成目的後,除為調查犯罪行為,而有保存之必要者外,應即銷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