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何者得擔任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
(A) 十九歲之大學生
(B) 經書面告誡列冊輔導之流氓
(C) 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者
(D) 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未受緩刑之宣告,尚未執行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3548
統計:A(10),B(92),C(25),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耀乙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 一、未滿二十歲者。 二、無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五、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未、無、有、保、感、禁

【用戶】陳耀乙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 一、未滿二十歲者。 二、無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五、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未、無、有、保、感、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