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耀乙】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在警察機關執行家庭暴力防治是何種單位受理申請執行保護令?(A)分駐派出所 (B)分局 (C)警察局 (D)女警隊(組)。

【評論內容】依據警察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

【評論主題】在警察機關執行家庭暴力防治是何種單位受理申請執行保護令?(A)分駐派出所 (B)分局 (C)警察局 (D)女警隊(組)。

【評論內容】依據警察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

【評論主題】依據「組織犯罪防治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犯罪組織之構成要件?(A) 成員至少三人且有內部管理結構(B) 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為目的(C) 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暴力性之組織(D) 以

【評論內容】現行要件已修改建議刪除本題!!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評論主題】2 甲基於竊取之犯意至乙宅行竊,被乙發現,乙將甲打傷。試問下列何者正確?(A)甲應申告犯罪事實及表明追訴意思,即為合法告訴(B)乙應自犯罪事實發生起 6 個月內提告,否則其告訴不合法(C)檢察官未問甲

【評論內容】

C

告訴乃論之罪,如得為告訴之人在偵查中未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告訴者,固得於事實審法院審理中,為欠缺追訴條件之補正,但告訴人仍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補行告訴,並由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將告訴狀或筆錄移送法院,法院始得為實體上判決。

【評論主題】12 關於犯罪學上慢性習慣犯(chronic offenders)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沃夫岡(Wolfgang﹐Marvin E)等同生群研究,發覺 627 人觸犯四次以上的犯行紀錄,占所有研

【評論內容】

試題自動判讀錯誤,請修復(A)選項:

沃夫岡(Wolfgang﹐Marvine)等同生群研究,發覺 627 人觸犯四次以上的犯行紀錄,占所有研究 人數(9,945 位)的 6.3% 

【評論主題】24 人民未經許可運輸鋼(鐵)質伸縮警棍,應如何處罰?(A) 不罰 (B)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罰 (C) 依警械使用條例處罰 (D)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評論內容】

63條

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得擔任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A) 十九歲之大學生 (B) 經書面告誡列冊輔導之流氓 (C) 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者 (D) 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未受緩刑之宣告,尚未執

【評論內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 一、未滿二十歲者。 二、無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五、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評論主題】39 警察人員酒後駕車執行巡邏勤務,經督導人員檢測酒精成分達每公升0.18至 0.24毫克,依警政署頒「警察人員 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應受何種懲處? (A)申誡一次 (B)記過兩次 (C)大過

【評論內容】

警察人員酒後駕車執行巡邏勤務,經督導人員檢測酒精成分達每公升0.18至 0.24毫克,依警政署頒「警察人員 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應受何種懲處? (A)申誡一次 (B)記過兩次 (C)大過一次 (D)申誡兩次

【評論主題】2 依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規定,家戶訪查以座談會方式實施時,下列何者正確?(A)應以書面通知受訪查對象(B)座談會由分局長或副分局長親自主持(C)警勤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自行聯合其他警勤區辦理(D)得

【評論內容】

107年4月新修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第八條

警勤區員警實施訪查,以實地個別訪查為原則;必要時,得以聯合訪查或

座談會方式實施。

警勤區訪查,以座談會方式實施者,應將訪查時間及地點,於訪查日三日

前,以書面通知受訪查者。

【評論主題】25.有關參與犯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 對教唆犯為幫助行為者,為幫助犯(B) 教唆他人從事幫助犯罪之行為者,為教唆犯(C) 親手犯不能成立間接正犯(D) 對向犯為必要的參與犯(E) 正犯未遂時,

【評論內容】

依據刑法第 29 條: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B)教唆他人為幫助犯罪行為,自應論以相同(幫助犯罪)之罪,故成立本罪的幫助犯。

【評論主題】22.依據「警察法」第9條第7款規定,下列何者為警察依法執行的警察業務?(A) 交通(B) 消防(C) 衛生(D) 建築(E) 正俗

【評論內容】

保、正、交、衛、

消、災、營、建、

市   容、戶、外。

【評論主題】26.警察法第10條規定人民不服警察機關處分得依法救濟,下列何者屬之?(A) 不服行政執行法由法院裁定管收之抗告(B) 不服依警械使用條例沒入處分提起之訴願(C) 集會遊行負責人對不許可集會遊行之申復

【評論內容】

D選項

考績除非列丙(大法官釋憲)、丁(法定)等嚴重影響公務人員權利者,始得認定為「行政處分」。

考績列甲、乙僅屬內部工作條件或管理措施,非屬「處分」,也就不適用警察法第10條警察所為之命令或處分。

【評論主題】38.下列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何者應移送法院簡易庭裁處:(A) 於博物館,口角紛爭,不聽禁止(B) 吸食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C) 收容身分不明之人,未即時向警察機關報告,而有危害安全之

【評論內容】

只要法條定有拘留、勒令歇業或停止營業處罰者,因涉及人身自由及人民營業自由,處罰均必須經由法官裁定以符合法官保留原則。

※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代表效果只能二選一,所以簡易庭也可以選擇裁定處以罰鍰而不處以拘留。

【評論主題】12.下列刑法妨害自由罪中,何者不屬「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規定之對象?(A)第296條之1 (B)第302條 (C)第303條 (D)第304條

【評論內容】

第 303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25 在我國中央系統的警政制度下(centralized police system),下列有關縣市警察局長之派任敘述何項正確?(A)縣市長有權向警政署點名要求人選 (B)警政署可以不顧縣市長意見逕行

【評論內容】

實務運作多年早已形成不成文慣例...........

基於警政署對地方自治的尊重,實務上都會與縣市長協商,取得縣市長同意,再由警署作業,報內政部函請行政院任命。

【評論主題】202.某縣警局警員巡邏時配槍不慎掉落,不料走火擊中路人,送醫不治死亡,依警 械使用條例之規定,其服務機關應如何處理? (A)先鑑定責任歸屬再研討對策 (B)要求該警員私下與被害人和解 (C)既非故意

【評論內容】

第11條(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之醫療費、喪葬費、慰撫金、補償金之規定)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所謂求償→是向違法之警察人員求償。

【評論主題】392.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再有違反本法行為」係指: (A)行為人前後兩次行為均違反同一分則條款 (B)行為人前後兩次行為不限於違反同一分則條款 (C)與「再次違反」意義相同 (D)於一年內違反同條款

【評論內容】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7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所稱再有違反本法行為者,不以前後兩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條款之規定為限。(本法26條效果為:得加重處罰。)

VS

第 8 條

本法分則各章條文中所稱再次違反,係指行為人前次行為與本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一條款之規定而言。(分則各規定:(得)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評論主題】387.某甲於其家宅中經營職業賭場,某乙為賭客,被警查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某乙違反刑法規定,應移送檢察官偵辦 (B)某乙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由警察機關處罰 (C)某乙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

【評論內容】第 84 條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專處罰鍰,由警察機關處罰

【評論主題】87.下列何者係屬行政執行處管轄之業務? (A)怠金之科處 (B)分期繳納罰鍰之准駁 (C)危險物之扣留發還 (D)證照之註銷。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

  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行政執行處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其分期繳納。經核准分期繳納,而未依限繳納者,行政執行處得廢止之。

【評論主題】23. 行政機關實施間接強制之代履行,下列有關敘述,何者有誤? (A)凡義務人不於期限內履行者,均得由第三人代履行 (B)所需之費用應由義務人負擔 (C)所需費用由義務人預繳,多退少補 (D)代履行得

【評論內容】

行為有分能否代履行,不能代履行者處怠金,就這麼簡單。

題目的問法可能會讓你誤會行政機關已經處在執行代履行的程序,其實他只想提醒你是由「行政機關」實施間接強制之代履行而已,目的在提示你適用行政執行法,並非依其他法律。

【評論主題】2 依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規定,家戶訪查以座談會方式實施時,下列何者正確?(A)應以書面通知受訪查對象(B)座談會由分局長或副分局長親自主持(C)警勤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自行聯合其他警勤區辦理(D)得

【評論內容】

107年4月新修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第八條

警勤區員警實施訪查,以實地個別訪查為原則;必要時,得以聯合訪查或

座談會方式實施。

警勤區訪查,以座談會方式實施者,應將訪查時間及地點,於訪查日三日

前,以書面通知受訪查者。

【評論主題】39 警察人員酒後駕車執行巡邏勤務,經督導人員檢測酒精成分達每公升0.18至 0.24毫克,依警政署頒「警察人員 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應受何種懲處? (A)申誡一次 (B)記過兩次 (C)大過

【評論內容】

警察人員酒後駕車執行巡邏勤務,經督導人員檢測酒精成分達每公升0.18至 0.24毫克,依警政署頒「警察人員 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應受何種懲處? (A)申誡一次 (B)記過兩次 (C)大過一次 (D)申誡兩次

【評論主題】25.有關參與犯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 對教唆犯為幫助行為者,為幫助犯(B) 教唆他人從事幫助犯罪之行為者,為教唆犯(C) 親手犯不能成立間接正犯(D) 對向犯為必要的參與犯(E) 正犯未遂時,

【評論內容】

依據刑法第 29 條: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B)教唆他人為幫助犯罪行為,自應論以相同(幫助犯罪)之罪,故成立本罪的幫助犯。

【評論主題】22.依據「警察法」第9條第7款規定,下列何者為警察依法執行的警察業務?(A) 交通(B) 消防(C) 衛生(D) 建築(E) 正俗

【評論內容】

保、正、交、衛、

消、災、營、建、

市   容、戶、外。

【評論主題】26.警察法第10條規定人民不服警察機關處分得依法救濟,下列何者屬之?(A) 不服行政執行法由法院裁定管收之抗告(B) 不服依警械使用條例沒入處分提起之訴願(C) 集會遊行負責人對不許可集會遊行之申復

【評論內容】

D選項

考績除非列丙(大法官釋憲)、丁(法定)等嚴重影響公務人員權利者,始得認定為「行政處分」。

考績列甲、乙僅屬內部工作條件或管理措施,非屬「處分」,也就不適用警察法第10條警察所為之命令或處分。

【評論主題】38.下列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何者應移送法院簡易庭裁處:(A) 於博物館,口角紛爭,不聽禁止(B) 吸食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C) 收容身分不明之人,未即時向警察機關報告,而有危害安全之

【評論內容】

只要法條定有拘留、勒令歇業或停止營業處罰者,因涉及人身自由及人民營業自由,處罰均必須經由法官裁定以符合法官保留原則。

※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代表效果只能二選一,所以簡易庭也可以選擇裁定處以罰鍰而不處以拘留。

【評論主題】12.下列刑法妨害自由罪中,何者不屬「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規定之對象?(A)第296條之1 (B)第302條 (C)第303條 (D)第304條

【評論內容】

第 303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25 在我國中央系統的警政制度下(centralized police system),下列有關縣市警察局長之派任敘述何項正確?(A)縣市長有權向警政署點名要求人選 (B)警政署可以不顧縣市長意見逕行

【評論內容】

實務運作多年早已形成不成文慣例...........

基於警政署對地方自治的尊重,實務上都會與縣市長協商,取得縣市長同意,再由警署作業,報內政部函請行政院任命。

【評論主題】202.某縣警局警員巡邏時配槍不慎掉落,不料走火擊中路人,送醫不治死亡,依警 械使用條例之規定,其服務機關應如何處理? (A)先鑑定責任歸屬再研討對策 (B)要求該警員私下與被害人和解 (C)既非故意

【評論內容】

第11條(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之醫療費、喪葬費、慰撫金、補償金之規定)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所謂求償→是向違法之警察人員求償。

【評論主題】392.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再有違反本法行為」係指: (A)行為人前後兩次行為均違反同一分則條款 (B)行為人前後兩次行為不限於違反同一分則條款 (C)與「再次違反」意義相同 (D)於一年內違反同條款

【評論內容】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7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所稱再有違反本法行為者,不以前後兩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條款之規定為限。(本法26條效果為:得加重處罰。)

VS

第 8 條

本法分則各章條文中所稱再次違反,係指行為人前次行為與本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一條款之規定而言。(分則各規定:(得)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評論主題】387.某甲於其家宅中經營職業賭場,某乙為賭客,被警查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某乙違反刑法規定,應移送檢察官偵辦 (B)某乙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由警察機關處罰 (C)某乙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

【評論內容】第 84 條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專處罰鍰,由警察機關處罰

【評論主題】87.下列何者係屬行政執行處管轄之業務? (A)怠金之科處 (B)分期繳納罰鍰之准駁 (C)危險物之扣留發還 (D)證照之註銷。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

  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行政執行處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其分期繳納。經核准分期繳納,而未依限繳納者,行政執行處得廢止之。

【評論主題】23. 行政機關實施間接強制之代履行,下列有關敘述,何者有誤? (A)凡義務人不於期限內履行者,均得由第三人代履行 (B)所需之費用應由義務人負擔 (C)所需費用由義務人預繳,多退少補 (D)代履行得

【評論內容】

行為有分能否代履行,不能代履行者處怠金,就這麼簡單。

題目的問法可能會讓你誤會行政機關已經處在執行代履行的程序,其實他只想提醒你是由「行政機關」實施間接強制之代履行而已,目的在提示你適用行政執行法,並非依其他法律。

【評論主題】2 甲基於竊取之犯意至乙宅行竊,被乙發現,乙將甲打傷。試問下列何者正確?(A)甲應申告犯罪事實及表明追訴意思,即為合法告訴(B)乙應自犯罪事實發生起 6 個月內提告,否則其告訴不合法(C)檢察官未問甲

【評論內容】

C

告訴乃論之罪,如得為告訴之人在偵查中未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告訴者,固得於事實審法院審理中,為欠缺追訴條件之補正,但告訴人仍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補行告訴,並由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將告訴狀或筆錄移送法院,法院始得為實體上判決。

【評論主題】6 有關我國「檢警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依法院組織法第 66 條之 3 規定,檢察事務官視為刑事訴訟法第 230 條第 1 項之司法警察官(B)我國在檢警關係上向採「檢主警輔」之原則,檢察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272590 號令修正公布第 27、31、35、91~93、95、98、101~103、105~108、110、111、114、117~119、121、146、226、228~230、259、271、311、379、449、451、451-1、452 條條文;刪除第 104、120 條條文;並增訂第 93-1、100-1、100-2、101-1、101-2、103-1、116-1、231-1  條條文。

【評論主題】14 關於警察政策評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傳統警察評估特別重視結果評估(B)預防犯罪方案影響評估會受到犯罪轉移和利益擴散的影響(C)需要用過程評估的另一理由是會產生滯後效應(time lag)

【評論內容】

過程評估注重評估警察工作滿意感、民眾對警察的信任、社區凝聚力,警察服務態度等,而非傳統結果評估所注重的犯罪率與犯罪恐懼。

【評論主題】12 關於犯罪學上慢性習慣犯(chronic offenders)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沃夫岡(Wolfgang﹐Marvin E)等同生群研究,發覺 627 人觸犯四次以上的犯行紀錄,占所有研

【評論內容】

試題自動判讀錯誤,請修復(A)選項:

沃夫岡(Wolfgang﹐Marvine)等同生群研究,發覺 627 人觸犯四次以上的犯行紀錄,占所有研究 人數(9,945 位)的 6.3% 

【評論主題】23.內政部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該法於 101年 1 月 4 日修正公布之第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曾犯刑法詐欺罪者得定期實施查訪,其觸犯刑法條文包含下列何

【評論內容】

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詐欺罪僅本條未列治安顧慮人口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這才是最應該列入治安顧慮人口的吧)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這才是最應該列入治安顧慮人口的吧)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這才是最應該列入治安顧慮人口的吧)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評論主題】18.我國警察機關、學校列警正四階警員總數,不得逾其何種員額總數的二分之一?(A)預算員額 (B)現有員額 (C)編制員額 (D)評估員額

【評論內容】

依據「警察官職務等階表」備註

警員列警正四階人數由警政主管機關定之。但全國警察機關、學校列警正四階警員總數不得逾其編制員額總數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25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0 條、第 61 條有關聲明異議與抗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聲明異議權得捨棄 (B)聲明異議得撤回 (C)抗告權得捨棄 (D)抗告得撤回

【評論內容】

社維法自有一套救濟程序,其中聲明異議是行政救濟,而抗告是司法救濟。

行政調查後的行政裁罰,裁罰的事實基礎並未經過法院證據調查,所以都還是可以爭執(包括人民不服、行政機關自我審查而新發現其他事實或推翻原認事實等),這時候便需要時間幫行政機關背書,所以不允許人民捨棄聲明異議權。

若是經過法院證據調查後,則屬於法院認定(證)之事實,意即該事實至少已經通過一道把關,便可直接勘認為事實;而裁定於救濟期間期滿(社維法為5日)始為確定,確定後方能執行,為免人民長期(其實也才縮短5日)困於訴訟關係,所以抗告權可以捨棄(有些人甚至是當庭捨棄),導致案件提早確定而進入執行,以利案件加速終結。

【評論主題】【題組】8 承上題,如果檢察官起訴該名警察人員而法院進行審理,該名執勤人員可以主張射擊行為為下列何者?(A)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 (B)緊急避難(C)依法令之行為 (D)業務正當行為

【評論內容】

本題犯嫌已經朝警察開槍,應屬警械使用條例第四條第五款之「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復依同法第 12 條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使用警械之行為,為依法令之行為。」

【評論主題】24 人民未經許可運輸鋼(鐵)質伸縮警棍,應如何處罰?(A) 不罰 (B)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罰 (C) 依警械使用條例處罰 (D)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評論內容】

63條

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