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鎢的閾波長是 2700
【Han Yu】評論
刑訴100-1 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意思就是說:必須全程連續錄音,但只在必要時始須全程連續錄影。另還有例外不需錄音錄影的情況。93台上4907最高刑事法院判決 (未全程錄音之法律效果) 本判決對違反刑訴100-1的效果做出如下認定:「其立法目的,在於建立警詢筆錄之公信力,並擔保詢問程序之合法正當;亦即在於擔保犯罪嫌疑人對於詢問之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及筆錄所載之內容與其陳述相符。故違反此規定所取得之供述筆錄,究竟有無證據能力,應審酌違背該法定程序之主觀意圖、客觀情節、侵害犯罪嫌疑人權益之輕重、對犯罪嫌疑人在訴訟上防禦不利益之程度等具體情節認定之。......」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158-4條 (證據排除法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因違背法定程序取得之證據,其有無證據能力之認定,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
【Vita】評論
傳喚-應按時詢問拘提或逮捕-應即時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