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據「教師法」規定,幼兒園對於教師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調任;或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如何處理?
(A)得予以停聘
(B)得予以解聘
(C)得予以資遣
(D)得予以不續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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