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8848
統計:A(61),B(266),C(3745),D(11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對於行政上強制執行不服聲明異議後,得否進一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訴訟先行程序、公務人員保障法之申訴、再申訴
用户評論
【用戶】a2359468320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取代訴願程序之特別救濟制度。1、公務員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之違法、不當行政處分,經復審後提起行政訴訟。
【用戶】姚元龍-感謝阿,已考上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其他不經訴願之情況:1.當事人提起訴願經3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一次兩個月仍為決定。2.依行訴法第237-3條規定之交通裁決事件。3.行程法109條,經聽證之行政處分。4.不服出入國及移民署之處置。5.社維法之罰款(普通法院簡易庭,非行政法院)
【用戶】姚元龍-感謝阿,已考上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補充教師法申訴再申訴是和訴願並行,亦即教師得選擇申訴或訴願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檢肅流氓條例 -已經廢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