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359468320】評論
取代訴願程序之特別救濟制度。1、公務員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之違法、不當行政處分,經復審後提起行政訴訟。
【姚元龍-感謝阿,已考上】評論
其他不經訴願之情況:1.當事人提起訴願經3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一次兩個月仍為決定。2.依行訴法第237-3條規定之交通裁決事件。3.行程法109條,經聽證之行政處分。4.不服出入國及移民署之處置。5.社維法之罰款(普通法院簡易庭,非行政法院)
【@@】評論
檢肅流氓條例 -已經廢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