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彥瑞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1) 絕對權(對世權):權利人可排除一切不法侵害行為,可對抗所有不特定人,如:物權、準物權、無體財產權、人格權、身分權。(2) 相對權(對人權):權利人只得請求特定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