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huhua Ch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1).古代學校兩種體罰越禮犯規者的用具。後亦泛指體罰學童的工具。《禮記·學記》:“夏、楚二物,收其威也。” 鄭玄 注:“夏,槄也;楚,荊也。二者所以撲撻犯禮者。”(2).泛指用棍棒等進行體罰。多用於對未成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