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簡答題:(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題組】⑴都市計畫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5237
統計:A(127),B(36),C(333),D(26),E(0)

用户評論

【用戶】妖妖夢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發起人。政府或法人均得為發起人。但法人為發起人者,以左列情形為限:一、公司。 二、以其自行研發之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作價投資之法人。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屬與其創設目的相關而予核准之法人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4下列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的敘述,何者錯誤 (A)須有七人以上的有限責任股東為發起人 (B)對公司所負之責任以出資額為限 (C)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營業方針 (D)公司不因股東之變更或死亡而解散修改成為24下列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的敘述,何者錯誤 (A)須有二人以上的有限責任股東為發起人 (B)對公司所負之責任以出資額為限 (C)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營業方針 (D)公司不因股東之變更或死亡而解散

【用戶】Yes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主管機關:經濟部;無限公司:2;有限公司5-21;股份有限公司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