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⑷ 2-呋喃基乙腈(2-(2-furanyl)acetonitrile)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7616
統計:A(10),B(2347),C(34),D(4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實施臨檢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警察臨檢之合憲、釋字第535號
用户評論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D)除非受檢人同意,否則警察絕不可以其他理由要求受檢人同行至警察局進行盤查。
【用戶】Jie Hsieh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釋NO.535要注意一下,解釋文當中的要件,用詞是 " 或 ",意即符合上述任一狀況都可以要求受臨檢人陪同回警局接受檢查。
【用戶】喵喵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比較題)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以下關於警察對人實施臨檢之說明,何者是錯誤?(A)須申請法院核發搜索令,始符合人身自由的令狀主義(B)對於私人居住空間之臨檢,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C)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有危險,且不得逾越必要程度(D)從事臨檢警察須出示證件,表明其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