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甲、對交易或投資性質內容為不實陳述或強調獲利而未同時說明相對之風險;乙、內容涉及現貨市場或期貨市場之交易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丙、隱匿重要事實,有誤導公眾之虞;丁、對所提供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服務之績效,以不實之資料或僅使用對其有利之資料作誇大之宣傳;戊、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作為證實申請事項或保證全權委託交易資產價值之宣傳。依據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操作辦法」第 4 條規定,受任人從事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推廣與招攬活動,不得有之情事,包括上述何者?
(A)甲乙丙丁
(B)甲丙丁戊
(C)乙丙丁戊
(D)甲乙丙丁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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