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莉莉】評論
(投票行賄罪)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夢冰玥天】評論
僱用計程車邀請選舉人去投票的行為是屬於”不正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