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la HS】評論
(1)有效的(effective)憲法,即憲政主義國家,憲法的各種規範支配者政治權力形成的過程,政府權力依循法規定運作,人民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如英國、美國。(2)名義上的(nominal)憲法,即憲法與實際政治運作有部相悖的國家,政治權力的形成過程及運作尚未完全依憲法規定,至於人民基本權力也未充分保障。如拉丁美洲、東亞等威權主義國家。(3)虛偽的(facade)憲法:即憲法淪為統治者的工具,為了維護統治者排它性利益,而將現有政治性權力狀況,按其原狀予以法制化,根本不考慮人民基本權利,如前蘇聯。
【Huei Lan Duan】評論
就我的理解沒有極權~威權~~民主的憲法~~只有政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