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甲簽發本票以清償向乙之借款新臺幣 1 萬元整,雙方有借貸契約為憑。但甲簽發本票時不慎將金額誤寫為新臺幣 2 萬元整。試問乙於本票到期向甲請求支付票款,甲應支付多少金額?
(A)新臺幣 1 萬元,因為甲可向乙主張原因抗辯
(B)新臺幣 2 萬元,因為應以票據文義為準
(C)新臺幣 0 元,因為該本票有瑕疵而無效
(D)若乙善意時,甲應支付新臺幣 2 萬元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