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劉煥明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雷格斯認為開發中國家行政制度的特質如下: 1. 形式主義。(表面依法、私下裁量) 2. 多元價值規範。 3. 重疊性:在過渡社會中,許多傳統 4. 異質性:在同一時間、同一地區內並存許多極不協調的現象(貪 污腐化) 4. 「外國實行成效卓越的制度,未必能引進我國」說明制度須自然成 長,不能硬生移植,否則將會水土不服,終告失敗。(橘逾淮為枳)
【用戶】Dione Yeh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開發中國家,依Riggs對行政型態的分類為稜柱型行政─高度形式主義;低度合法性形式主義:行政往往執著於形式,重視法律責任所形成的實質秩序,並且流行循例故習形式主義的高低決定於該國家社會中:1.實用理論與2.信奉理論的內容差異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