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A 有鑑於其未成年 17 歲子 B 已經上高中,日漸有零用錢支出的需要,故答應每月給新臺幣(以下同)3600 元零用錢。因 B 甚喜歡流行之遙控航拍機,因此也想擁有一架,而一架 SPARK 迷你航拍機價值 16000 元,B 手邊錢不夠支付。下列三種情形,如 A 反對,其法律行為效力如何?
【題組】⑴ B 和店家 C 約定以分期付款方式,以其每月的 3000 元零用錢作為分期給付。(8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1311
統計:A(13),B(44),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Lil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腳掌有小汗腺,但沒有皮脂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