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考上】評論
刑法18條 2項 十四歲未滿十八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18以上才適用272
【胖胖的胖胖】評論
個人認為應該適用 刑法63條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於死刑或無期徒刑, 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覺得(B) (D)都對吧? 不該用刑法18條